中国海关不会再对其执行新监督方式
2022-05-26 11:54:38
跨境电商网获知,近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2018年内,公司选用独立核报方法向海关部门申请办理销账办理手续,在其中,对销账周期时间超出一年的,公司应开展本年度申请。各示范点中国海关可融合分别具体,挑选有需要且合乎相关规定的加工贸易公司进行示范点。
此外,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海关不会再对其执行新监督方式:
1.个人信用类型降为失信黑名单公司的;
2.内部结构信息系统不完备,加工贸易货品流和数据流分析逻辑性传动链条不详细,耗料管理方法无法达到海关监督规定的;
3.不可以标准申请办理中国海关办理手续,不可以按要求立即递交、保存、储存有关数据信息、报关单证和材料的;
4.积极申请办理不执行新监督方式的;
5.别的必须撤消新监督方式的。
中国海关不会再对其执行新监督方式帐簿管理方法的,自明确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向海关部门申请办理该帐簿销账办理手续。
本次改革创新后,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控方式变成以公司为单位的管控方式。改革创新后,更接近公司生产加工要求具体,便捷高新企业申报,降低诱导性违反规定问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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