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青海湖乳业不合格食品类核查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法
2022-04-11 14:51:08
8月20日信息,兰州市庄园牧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庄园牧场)发布,有关青海食品类药监局公布的全资子公司青海省青海湖乳业责任有限公司(下称:青海湖乳业)不合格食品类核查处理状况通告。
通告表明,因为青海湖乳业生产运营不符食品标准食品类的个人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要求,西宁市食品类药监局依规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金的处理决定,下发行政部门处罚决定书。
据统计,该批不合格牛乳共2.31万袋,并已所有卖出,市场销售总价格为2.5万余元。青海湖乳业接到检测报告后,马上对问题商品开展招回,共召回不合格纯奶784袋,招回金额额度78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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